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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陪护管理:
1、凡病人须家属陪伴者,经主治医生和护士长许可,开陪住医嘱后由病房发给陪伴证。
2、陪伴人员应在指定地点休息,禁止携带睡具进入医院,禁止睡在病人床上,禁止进入其它病室,并保持个人卫生。因事外出应事先告知病房护理人员。
3、陪伴人只限一人,如有急性传染病不得陪伴。
4、陪伴人员应自觉维护病房的整洁和安静。
5、陪伴证不得转借, 陪伴停止时由病房护士长和责任护士收回并销毁。
6、陪伴人不得随意调节患者的治疗护理仪器、物品及药液。损坏公物, 需照价赔偿。
7、陪伴人应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。
二、探视管理
为了保证住院患者有良好的治疗和休养环境,预防交叉感染,保护患者安全,制定探视管理制度。
1、探视时间:10:00—19:00
2、探视同一患者,一次不得超过两名家属,如两名以上则应分批探视。
3、需了解病情或诊前谈话者,请与主管医生预约后方可来访。
4、探视、陪住者请保持病房安静、整洁,不要在病房走廊内停留、喧哗。在病房内不得坐、卧病床,不得吸烟、进食和饮酒。禁止谈论有碍病人治疗的事情。
5、隔离室、麻醉恢复室、监护室,谢绝探视。
6、传染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,患传染病者禁止探视患者。
7、探视者接触患者前应洗手。